不论是“消字号”产品以假当真扰乱市场,还是“妆字号”护肤品未能坚守质量关口,儿童化妆品领域的整顿却已箭在弦上。因此,与今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同步实施的,还有全国各地对儿童产品的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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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多省市纷纷行动
由于儿童皮肤屏障功能不够完善,易受外界环境刺激,因此对儿童化妆品的品质要求非常高。为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保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国各省市已纷纷展开儿童化妆品的专项检查。根据《唯美工匠》记者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大概二十几个地方做出了相应举措。比如:
广西柳州市:开展6个月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今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就开展了经营环节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共检查了化妆品经营企业441家次,检查化妆品品种超过600种。
近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流通领域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将采取五项强化措施,进一步确保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重点场所检查。二: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全面检查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是否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三: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查假冒伪劣、“三无”等化妆品,发现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四:强化针对性抽检。根据工作需要,对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其中重点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五:强化科普宣传引导。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3月开始至9月结束
桂林市开展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为部署动员、实施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
桂林市注重对违法添加的检查打击,表示会对摸排出的检查对象和品种分别实施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
东莞: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为期6个月
今年4月6日,东莞已针对儿童化妆品开展专项检查,将严厉打击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据了解,东莞开展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为期6个月,覆盖儿童化妆品生产、销售经营环节。一旦发现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山西朔州市、朔城区市联合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2021年4月7日,山西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主要对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中心等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婴幼儿化妆品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落实情况、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并且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新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希望通过讲解条例实施细则,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
此次各地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主要是对化妆品成分的抽查,严格打击非法添加。并且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普法,从销售端提高法律意识,督促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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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背后,是安全、质量保障的缺失
仅自2021年1月起,就已发生多起抑菌霜安全事件。1月初,福建欧艾婴童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及同厂家的另一款婴儿霜“开心森林”,均被检测含有30mg/kg的激素——氯倍他索丙酸脂。国家药监局介绍,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产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
事件仅过去半月有余,1月31日,青岛再现大头娃娃,一婴幼儿在使用了一款名为“七草两叶抑菌霜”之后,出现体重猛增、面部肿大、多毛等异常状态,其症状与此前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导致的大头娃娃反应如出一辙。此外,还有七草缘滇紫草抑菌霜经检测发现,同样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甚至高达267(mg/kg)。
这些产品均打着消字号的旗帜,披上中草药、安全、无添加等外衣,触碰市场的红线,而这些被报出来的还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实际上,消字号的乱象由来已久。不同于妆字号,消字号产品许可证发放与管理仅由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时间短,费用低等,也就是说在流程和监管上都比化妆品更简单,由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执行,也正是如此,导致很多黑心企业“钻空子”。
在宣传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但是以上这些“消字号”产品却纷纷鼓吹“祛红止痒、修护受损皮肤”、“0添加”、“可用于日常护理”等,误导消费者以为其是化妆品。
而除了“消字号”以假乱真,扰乱市场外,在国家抽检的化妆品产品中,也多次有“妆字号”婴幼儿产品被检测不合格。可以说,对于以安全为底线的儿童产品,如今却被不法企业搅成了“危险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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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市场潜能大,如何把好“安全”第一关口
儿童化妆品不同于成人化妆品,儿童需要更多的保护,儿童化妆品也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
我国的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其中婴幼儿化妆品专指供年龄在3岁以下(含3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3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使用化妆品,3-12岁儿童需要在成人的监管下使用。如,2016年施行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就明确了儿童化妆品的各类指标,并要求儿童化妆品除应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词语外,还应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在成分上,儿童化妆品也比成人化妆品的要求更加严格。《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就明确提出,除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外,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还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此外,在4月8日国家药监局刚发布的《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中,对儿童化妆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需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应选用有较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如无替代原料必须使用时,需说明原因,并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可以说,不论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是此次全国各地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不仅是对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现象的严格打击,也是为构建良好儿童化妆品市场环境做出的积极努力,更是对消费者安全的切实保护。而儿童化妆品的监管,势必更严!